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8年度县长特别奖的通报

2019-05-09 11:58:06 565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 

根据《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云委〔2011〕6 号)、《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“亩均论英雄”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 》(云政发〔2018〕50号)等文件精神,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县政府经研究,决定授予浙江新云木业集团有限公司、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、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、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、云和县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8年度县长特别奖,并分别给予10万元、10万元、7万元、5万元、5万元的资金奖励。 

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,再创佳绩。全县各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,进一步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 

    

    

云和县人民政府 

2019年5月9日